应用电子商务补助

来源: 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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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按设备投资额(含软件)的金额20%进行补贴,单个平台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1.《张家港市电商平台补助资金申请表》; 2.《张家港市电商平台技术设备清单》; 3. 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平台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及相关发票复印件。审计期间为项目平台开始建设,至申报日期前。审计报告应列明项目已发生投资额及明细,并附清单,包括设备(技术)名称、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发票金额(不含税)、设备产地(国产、引进)等。申报单位有多个平台的,审计报告应分平台列示。项目审计费由市财政统一支付; 4.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张家港市电商平台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申报企业基本情况;(2)平台建设实施、运营情况及预计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等); 6.《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7. 由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企业 2017 年度销售收入及纳税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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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先进制造产业领跑计划扶持资金的通知

http://www.zjg.gov.cn/govxxgk/014179611/2018-05-30/e6e14243-1a7a-4bb8-b2c7-81b721f823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