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产业发展扶持-氢能优势企业投资

来源: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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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
扶持标准
1.对完善氢能产业链、在氢能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力且实际设备(含软件)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氢能项目,竣工投产后按照实际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10%进行补助,同一项目补助上限1500万元。 2.对经认定生产氢燃料电池汽车核心零部件的项目,租赁厂房、办公用房的给予每年30%租金补贴,最高每年不超过50万元,为期3年。
申报材料
1.重点项目投资补贴 (1)《2020年度张家港市氢能重点项目投资补助申请表》; (2)《2020年度张家港市氢能重点项目设备采购清单》; (3)企业出具的《氢能重点项目先进性说明》; (4)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5)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列明设备(软件)投资额及明细,并附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发票号、开票日期、发票金额、设备产地等)、设备采购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租金补贴 (1)《2020年度张家港市氢能重点项目租金补贴申请表》; (2)企业出具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项目情况说明》; (3)租赁合同及发票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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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张发改工〔2021〕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氢能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http://www.zjg.gov.cn/zjg/c104665/202103/01fa754724dc427092f379cb7473d7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