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能产业发展扶持-金融支持

来源: 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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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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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
扶持标准
支持氢能企业与金融机构加强对接沟通,充分发挥金融促进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氢能产业的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1.对氢能相关企业或机构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的用于生产、研发或销售的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根据银行贷款合同及利息回单证明,以同期同档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限按该笔贷款应付利息总额的50%进行补助,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补助期3年。 2.对注册在张家港市的投资公司、基金等投资企业,投入本地氢能企业超1000万元以上的,按每300万元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对投资主体给予资助(同一企业投资主体有多个的,投资资助累计总额上限为300万元)。
申报材料
1.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补助 (1)《2020年度张家港市氢能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利息补助申请表》; (2)贷款合同、还贷证明、利息支出流水及利息回单证明; (3)企业出具的《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说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投资氢能企业资助 (1)《2020年度张家港市氢能创投机构投资资助申请表》; (2)投资合同,股权登记和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氢能企业投资专项审计报告;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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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张发改工〔2021〕6号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氢能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

http://www.zjg.gov.cn/zjg/c104665/202103/01fa754724dc427092f379cb7473d7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