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互联网,机器人,高端装备,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商务,高技术服务,交通/物流/供应链,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设计,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扶持标准
企业类A券支持对象为小微企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或市科技局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购买技术和服务,主要包括产学研合作费、共享使用仪器设备而产生的研发测试费、使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费用等。规模以下企业年申领额度不超过10万元,其它企业不超过50万元。
企业类B券支持对象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取得军工有关资质企业、列入上市培育与拟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与拟挂牌企业)、“稀缺科技’’(专精特新)企业。年申领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企业类C券支持对象为企业科协和科技类社团建设、协同创新项目。该券限用于(1)企业科协和科技类社团组织与能力建设,年申领额度不超过5万元。(2)企业向科协所属社团组织、国外科技团体或经市科协认可的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和服务,年申领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平台类科技创新券支持对象为获得苏州市级以上(含苏州市级)认定的创新平台企业,主要包括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孵化器、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校地合作科技创新平台等为培育创新型企业和提供公共科技服务产生的费用。申领额度为10~100万元。凡与创新平台发挥服务功能无芙的费用不列入支持范围。
奖补类科技创新券支持对象为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企业研究院、新型(重点)研发机构等企业。申领额度为10~150万元。凡与财政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119号)文件规定的研发费用政策口径不一致的费用不列入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