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落户奖励

来源: 宜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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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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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扶持标准
1.在本市新注册设立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实际到账资金)达1亿元以上的,按其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1%比例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当年度实际募集到账资金达1亿元以上的,按其实际募集到账资金0.5%比例给予其委托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同一机构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对新注册后增资且运营规范的基金投资企业,参照以上奖励标准,对其增资后累计实缴到位注册资本(实际募集到位资金)达到高一级出资金额规模的,补足奖励差额部分。对存量基金投资企业增资的,参照新设基金投资企业奖励标准,对增资部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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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市政府关于印发《宜兴市促进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http://www.yixing.gov.cn/doc/2021/06/07/9503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