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工业类)专项资金-高端材料研发项目

来源: 宜兴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军工业,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高端材料研发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的 50%给予资助,单项不超过 200 万元,项目实施期为三年,立项后给予资助经费的50%,中期检查合格后给予资助经费的 25%,验收合格后给予资助经费的 25%。
申报材料
纸质正式申报材料应包含《宜兴市科技创新(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审查表及以下附件材料的复印件: 1.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申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上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双方法人单位盖章的与项目相关的产学研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双方权责、知识产权归属及合作费用等。 4.授权专利或已公开的专利申请的公告说明书第1页、权利要求页、附图代表页;未公开的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科技奖励证书等。 5.有审批要求的,如:新药、医疗器械、医用材料、诊断试剂、动植物新品种、通讯设备、压力容器、食品等,必须附相应的批准和生产许可证明文件。 6.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供经济管理部门的立项备案或核准文件。 7.涉及环境评价的项目,需提供权威部门的环保手续。 8.2018年1月1日后由省(部)级以上(含)查新单位出具的与目标产品相关的科技查新报告。 9.有关产品第三方权威检验、检测报告、鉴定意见、重要用户的试用报告等。 10.项目已投入经费证明材料,含研发及产业化设备、试验外协经费、土地基建费用等支付凭证。 11.研发投入证明材料(企业研发项目立项文件)。 12.其它证明(主要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企业研发机构证明材料、开户行资信证明、奖励证书、落实科技减免税政策证明等反映企业研发、生产、经营状况的重要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市科技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宜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http://www.yixing.gov.cn/doc/2019/06/28/7522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