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认定

来源: 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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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化工产业
扶持标准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优先考虑将建设培育试点企业参与举办的校企合作实训基地项目,纳入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工程资金支持范围。 (三)支持市内职业院校、高等院校优先选择试点企业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建设。 (四)对与市内技工院校合作较好的入库企业,优先支持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市级试点,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评价认定本单位技术工人的职业技能等级;优先认定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单位,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达到中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达到高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达到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达到高级技师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印发〈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江苏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的其他支持和优惠政策。
申报材料
《宜兴市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报告》(附件1)和《宜兴市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数据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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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2021年度宜兴市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yixing.gov.cn/doc/2021/12/02/9991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