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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奖励

来源: 锡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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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进行奖励。电子商务企业以我区产业、市场、物流园区为依托,在我区建立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注册会员首次突破200户以上时,按平台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20万元。注册会员每增加1000户,给予5万元奖励,累计奖励不超过50万元。 2、对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的企业进行奖励。利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的企业,年在线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可按照新增销售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在我区开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活动的企业,年在线销售额达到300万元,可按照新增销售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对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进行奖励。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企业,年在线销售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可按照新增销售额的0.5%给予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 4、对新办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奖励。对本区新注册的电子商务法人单位,开展电子商务业务一年以上,年在线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按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20万元。 5、对(跨境)电子商务楼宇及园区进行奖励。对办公使用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电子商务企业入驻率超过50%的电子商务楼宇及电子商务园区,实际运营一年以上的,给予楼宇与园区主办方公共服务平台投资额20%的一次性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0万元。 6、对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进行奖励。鼓励区内电商企业开展电商培训、实训活动。对年度培训电子商务人才达到500人次(学员须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提供创业证明)的电子商务培训机构给予5万元的奖励,每增加100人次,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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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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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

http://www.jsxishan.gov.cn/doc/2016/02/29/19470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