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双高政策 > 推荐就业奖励

推荐就业奖励

来源: 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10/10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申报条件
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院校,在每季度首月的前10个工作日内,向区人社局按其成功推荐就业的人数,提出推荐就业奖励申请。
扶持标准
推荐的应届毕业生到我区各类企业单位(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机构除外)实现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的,按照实际就业人数给予院校1000元/人推荐就业奖励。推荐就业奖励同一人只可奖励一次。
申报材料
《南京市溧水区推荐就业奖励申请表》、补贴花名册、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溧水区人口集聚十条新政(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njls.gov.cn/lsqrmzf/202111/t20211104_3179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