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

来源: 江宁区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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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申报(监测)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 (三)填写《江宁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申报(监测)表》; (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农业局相关科室或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企业经营情况和涉农营业收入占比情况进行审计。 (六)市公共信息中心出具的批量信用报告或企业信用查询报告; (七)带动本地产业和农户的证明材料; (八)其他证明材料:反映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证明材料(如产品质量、科技成果、商标、专利等)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除工商营业执照、反映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其他均需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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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江宁区农业产业化区级龙头企业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

http://www.jiangning.gov.cn/jnqrmzf/201902/t20190219_14070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