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专项-校地联合培养人才补助

来源: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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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集成电路
扶持标准
1、对于开发区企业家在辖区高校担任客座教授,或者辖区高校教师担任开发区企业导师且共同开展项目的,按每位导师每年6万元标准给予资助。 2、开发区集成电路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省级及以上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的,每家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助; 3、在校生参与企业集成电路工程实践,可按每位学生2000元/月的标准给予企业实践资助,每位学生最多享受1个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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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江宁开发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http://www.jiangning.gov.cn/jnqrmzf/202105/t20210526_29495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