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互联网,机器人,高端装备,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电子商务,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文化创意设计,海洋产业,航空航天,军工业
扶持标准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技术或项目转化的产品一次性奖励50万元,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的技术或项目转化的产品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独占许可的授权发明专利技术或项目转化的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一次性奖励20万元,获得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通过认定的国家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50万元,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同一成果(技术主体相似的成果视为同一个成果)同年度获得上述不同类型的奖励,按最高奖励档次予以奖励;同一成果获得更高层次的奖励,按两个层次的奖励级差予以奖励。获得国家科学技术重大(特别)奖励的技术或项目转化的产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重奖。
申报材料
1、企业信用承诺书(见附件)
2、浦口区科技创新成果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认定的证书(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转让专利出示备案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复印件;
4、2017年度企业销售收入、纳税证明材料,年度审计报告等材料,以产品成果形式申请奖励的,还需提供其产品的销售凭证;其他证明材料;
5、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等复印件(出示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胶装。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证明材料中,高新技术产品名称必须与产品销售收入发票名称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造成名称的差异,请在企业信用承诺书中说明原因并做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