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项目

来源: 榆树市农村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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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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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扶持标准
(一)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建设项目。   项目符合我省资源禀赋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及相关配套项目;项目建设符合省里和我市的相关要求,有合法开工建设手续;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区域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布局;符合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向,形成有效的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项目正式启动建设,有实质的形象进度;项目有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带动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效果显著。   项目扶持采取两种方式,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和先建后补投资补助,每个企业只能享受一种扶持项目,不能两方面扶持项目重复获得。   固定资产贷款贴息。享受贴息的贷款应为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和银行进账单一致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应为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且2018年尚在使用并支付利息的贷款,不按合同归还的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不予支持。贴息方法以2018年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额为基数,按最高不超50%予以贴息补助。   先建后补投资补助。项目为2018年度有实质的形象进度或者2017年建设的没有进行工程结算的,偿还以往项目建设欠款的投资不予支持。补助方式以2018年度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为基数,按最高不超1.5%予以补助,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二)规模化原料基地建设补助项目。   基地应为在省内建设的以种植业和园艺特产业为主的自建或联建的规模化原料基地,对企业生产基地的设施投入予以补助,生产基地设施主要包括育苗棚室、水利等与基地规模化标准化相适应的设施。企业用于土地流转及租赁费、肥料、农药、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办公设施等非生产性投资不予支持。补助的方法以企业2017年原料基地生产设施实际投入额为基数,最高不超30%予以补助,最多不超过50万元。 (三)农业产业化贷款担保奖补项目。   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农户(包括家庭农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贷款担保服务,且担保农户与企业有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2017年企业为农户提供的贷款担保作为奖补对象。(2017年已经发生的)奖补的最高标准不超过农户银行账户实际到帐贷款资金总额的2%。
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情况。客观真实的反映企业的自然和生产经营等方面情况,各企业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简介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基地建设、带户情况、科技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培育及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不超过2000字);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固定资产贷款贴息补助项目   企业提供项目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借据)、银行进账单(回单)和企业利息支付凭证(划扣利息回单)等相关材料,提供的材料需要贷款银行和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银行和企业公章。   3. 农业产业化投资补助项目   ①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或项目备案登记表。   ②2018年的实质形象进度的材料及图片。   ③项目建设中支付的征地、土建工程、购买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以2018年为准)   4、规模化原料基地建设补助项目   企业提供在规模化原料基地建设的相关材料及建设中2017年实际支付的用于育苗棚室、水利等设施的发票。   5. 农业产业化贷款担保奖补项目   企业提供担保合同、担保农户的贷款合同及担保农户的个人信用报告等。(凭农户的书面授权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征信分中心查询农户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农户贷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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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榆树市2018年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

http://www.yushu.gov.cn/ggb/330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