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评定

来源: 榆树市农村农业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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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认真填写长春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1.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情况,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采取的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的基地和农户基本情况、促进农户增收情况、科技创新、市场开拓、品牌培育以及最新项目建设情况等(不超过2000字)。 2.申报企业相关情况表(附件1表1-8),加盖企业公章。 3.由县级(含)以上农业主管部门出具企业带户能力情况证明(红头可以不带文号)。 4.由企业提供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报告(带水印)。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骑缝章,或在每页盖章)。集团公司应提供合并报表。 6.被认定为农业产业化县级重点龙头企业的文件或证书。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科技成果、专利、产品获奖(含质量标准体系认证)证书或有关部、省、市级认定的其它方面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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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1年度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评定、监测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www.yushu.gov.cn/xxgk/jgsz/szbm/snyj/xxgk21/202105/t20210510_2816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