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经济发展专项-引进优质企业奖

来源: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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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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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扶持标准
鼓励引进优质企业。楼宇运营机构每引进一家在境内外主板、创业板、新三板上市(挂牌)的企业,分别给予楼宇运营机构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引进一家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中央企业等龙头企业的区域性总部,按引进企业年度综合贡献的1%给予楼宇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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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区支持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

http://www.changchun.gov.cn/ztlm/zbzxmwrzwq/zcszchb/201912/t20191205_2051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