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宇经济发展专项-入驻补贴

来源: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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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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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扶持标准
鼓励提高楼宇入驻率和入区率。对特色楼宇,以每年12月31日企业入驻率和入区率为标准,经认定,对入驻率达到80%且入区率达到70%的1-3万(含)平方米的,或者入驻率达到65%且入区率达到55%的3-6万(含)平方米的,或者入驻率达到50%且入区率达到40%的6万平方米以上的特色楼宇(不含自建自用),给予运营机构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在此基础上,楼宇企业入区率每增长10%,给予运营机构最高5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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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长春净月高新区支持楼宇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

http://www.changchun.gov.cn/ztlm/zbzxmwrzwq/zcszchb/201912/t20191205_2051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