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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作补助

来源: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和国际合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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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竞技产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
扶持标准
1、企业委托区内或区外第三方服务企业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且年直播纳税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对其产生的佣金分别给予20%和10%的补助,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采用自播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年直播纳税销售额每完成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往年基数不重复奖励。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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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网红经济产业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http://www.jingyue.gov.cn/zw/gggs/202010/t20201016_25229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