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入驻-租金支持

来源: 益阳高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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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场地租金原则上按市场价格执行,租金市场价格每2年调整一次,并由高新区管委会及时公布。2016-2017年市场租金价格为:3号楼15元/平方米/月,2号、7号、8号、9号、10号楼10元/平方米/月,创业席位60元/席/月(创业期一年),5号、6号楼8元/平方米/月(其中房屋租赁费5元/平方米/月,配套家具使用费3元/平方米/月)。 入驻园区企业达到如下条件的,可相应享受下列扶持: 3号楼:①年税收达到1500元/平米以上的,月租金为6元/平方米;②年税收达到2000元/平米以上的,月租金为4元/平方米;③年税收达到2500元/平米以上的,月租金为3元/平方米;④年税收达到3000元/平米以上的,租金全奖。 2号、7号、8号、9号、10号楼:①年税收达到500元/平米以上的,月租金为6元/平方米;②年税收达到700元/平米以上的,月租金为4元/平方米;③年税收达到900元/平米以上的,月租金为3元/平方米;④年税收达到1100元/平米以上的,租金全奖。 第四条场地租金扶持的实施。项目在入园时先按市场租金标准缴纳租金,租金每半年缴纳一次。入驻企业在租赁时间满一年及以后年度,根据年度考核的情况享受相应的租金优惠。对从事电商孵化运营管理的战略合作商,税收约定按其引进电商企业所产生税收总额核定,并据此享受相应租金优惠扶持。对已入驻益阳高新区并实现纳税的企业进入中南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对应拟租房屋面积和已纳税额度,可直接享受相应租金优惠扶持。
申报材料
《入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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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中南电子商务产业园企业入驻暂行办法

http://www.yygxq.gov.cn/27355/27357/content_10568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