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军工业,传统实业
申报材料
(一)申报项目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全部资料请加盖公章)
1、赫山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则可不提供)
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2)
(二)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1、支持企业注册落户项目:需提供注册证明、当年形成财力(实缴税收)证明(业务主管部门:区财政局);申请500强企业补充提供证明资料(业务主管部门:区工商局);
2、设立财力增长奖励项目:需提供2017年及2016年形成财力(实缴税收)证明(业务主管部门:区财政局);
3、支持发展行业协会项目:需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可的行业协会情况详细介绍(区民政局);申请举办大赛经费支持的补充提供区政府备案认可证明(区工信局);
4、支持企业挂牌上市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务主管部门:区金融办);
5、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重点企业项目:需提供经区金融办和区工信局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业务主管部门:区金融办);
6、支持企业入规项目:需提供2017年新进规模工业企业证明(业务主管部门:区统计局);
7、支持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项目:需提供相关文件及证书(业务主管部门:各发证机关);
8、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项目:先进设备补贴需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原件彩印、购置设备详细情况清单、购置设备铭牌及设备现场照片(业务主管部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信息化与企业互联网化补贴需提供发票原件彩印、合同原件彩印及现场照片(业务主管部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9、支持人才引进与培养项目:人才引进需提供劳动合同、学历证明文件、“五险一金”缴纳证明(业务主管部门:区人社局);成果产业化需提供科技领军人物证明、相关成果证明文件及经认可的产业化方案(业务主管部门:区科技局);
10、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项目:外贸出口奖励需提供自营进出口权证书、年度出口额证明(业务主管部门:区商务局);建设补助需提供区人民政府批准备案、建成验收证明、相关建设发票原件彩印、现场照片(业务主管部门: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省工业旅游示范单位需提供认定文件(业务主管部门:发证机关);企业参展需提供政府部门组织参展文件、参展展位费发票、现场照片(业务主管部门: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