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

来源: 汝城县经济和科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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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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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一、汝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专项资金使用方向: (一)支持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 (二)支持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改造; (三)支持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改造; (四)支持为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而开展的农产品和农村特色产品的开发培育、宣传、推广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以及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设施建设; (五)支持电子商务培训。 二、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补助标准和程序: (一)场地租金按照15元/㎡·月给予补助,租赁期为一年; (二)运营费用按照50万元/年给予补助,补助期为一年; (三)物业管理费安排总额60万元,补贴期两年;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物业费用由业主单位提供财务凭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从示范县项目资金中列支。 三、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内容包括: (一)必要的装修改造(不含土建); (二)电脑、电视机、包裹架、电子秤、POS机、扫码枪、室内外牌匾、办公桌椅等设备设施配置; (三)网络连接和上网费用。 四、电子商务服务站经验收合格后,对改造、新建的服务站点分别按照“0.8万元/个、1.5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以奖代投。 五、县域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前期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中后期由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设内容包括:升级改造乡村快递配送站点,建立开放、透明、共享的物流信息数据应用平台;支持购置物流车辆等设施设备;支持县域网购网销商品包裹的配送投递。补助标准为: (一)仓储租金按照10元/平方米·月给予补助,补助期为一年; (二)物流配送体系补助总额为102万元。 六、农特产品支撑和监督体系建设。大力提升农产品供给能力,对县域内农产品开发成功网销较好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其农产品生产、分级、包装、初加工配送等标准化设施建设,奖补总额为90万元。不定期举行电子商务进农村宣传造势主题活动及电商创新创业大赛。对本地农特产品进行整合包装、策划、宣传、推介等,扩大汝城农特产品、特色旅游、休闲农业在全国的知名度。支持农产品电商运营主题活动补助总额不超过35万元。 七、培训和宣传体系建设。组织电子商务培训,包括在电商产业园内采取“一站式”电商创业辅导。支持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有利于营造电子商务发展氛围的公益活动。培训费用总额为21万元。经县农村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其培训的电商学员经考核合格后,由政府按照180元/人次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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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城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追加500万元)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rc.gov.cn/zwgk/fgwj1/gfxwj/xzfbgfxwj/content_2990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