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商业服务体系”融合发展补助

来源: 长沙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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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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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在本区域注册并采用o2o模式的企业,实现线上年销售额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2.鼓励加快发展社区电子商务平台,按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一次性补助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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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长沙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措施》的通知

http://www.csx.gov.cn/zwgk/bmxxgkml/1289201/1289195/201608/t20160816_7461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