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补助

来源: 长沙县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 2022/04/22-2022/05/18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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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扶持标准
县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发展项目,单个项目补助标准不超过15万元。 1、土地治理项目(村民委员会为申报主体) 扶持内容:以山水田路综合治理为重点,实施山塘改造、小流域治理、机耕道改造等项目。主要扶持建设内容:①山塘修缮及水闸的新建或改造等;②灌排渠道开挖、疏浚、衬砌及配套建设等;③节水灌溉工程;④机耕路(生态路)及农田连接村、组的道路(硬化)等工程。 2、产业化发展项目(农业经营主体为申报主体) 扶持内容:重点支持我县蔬菜、水果、养殖、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及加工、休闲能力建设。主要扶持建设内容:①山塘修缮、灌排渠道开挖、疏浚、衬砌及配套建设、节水灌溉工程、机耕路(生态路)及农田连接村、组的道路(硬化)等基地基础设施;②加工厂房、设备提质改造、销售能力拓展建设等;③休闲接待服务能力建设。
申报材料
1、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向项目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并在镇(街)指导下,通过“长沙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从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接受公开申报,申报主体须在5月18日前完成“管理平台”网上公开申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申报主体自愿承担项目建设投资及项目落选的风险。 2、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如实、准确和及时地填报项目申报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项目申报表中“项目建设内容”必须详细、准确,项目投资范围不包括土地购置费、土地流转费、非投资建设人工费。项目申报表中的相关内容和数据将作为项目单位申报项目的承诺和项目验收的依据。 3、资料要求:项目申报材料须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平装成册,一式叁份,其中自留一份、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份、县农业农村局一份(项目通过镇街审核后,由镇街统一报送)。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准确、完整地提供下列资料,并列出资料目录,如资料不全,视为无效申报。①项目申报表;②项目单位简介及项目基本情况;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上一年度财务报表;⑤项目建设实施地土地使用权及项目用地手续真实性证明材料;⑥项目施工前彩色照片;⑦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流转土地合同及优先入库条件证明资料等),由申报单位自主提供,不作硬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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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认真组织做好2022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csx.gov.cn/zwgk/bmxxgkml/xnlj/tzgg47/202204/t20220422_105407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