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企业租金补贴

来源: 硚口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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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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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给予房租补贴,交易额达到10亿元、20亿元、50亿元以上的综合性平台企业和交易额达到1亿元、2亿元、5亿元的专业性平台企业,分别按其缴纳税收(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下同)区级实得部分的5%、10%、15%给予房租补贴。 网络销售企业缴纳税收在辖区同行业排名前10%、20%、30%的,经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同)认定,对租用汉正街都市工业区自管办公场所的,分别按其缴纳税收区级实得部分的20%、15%、10%给予房租补贴;对租用其他办公场所的,分别按其缴纳税收区级实得部分的15%、10%、5%给予房租补贴。 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缴纳税收在辖区同行业排名前10%、20%、30%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对租用汉正街都市工业区自管办公场所的,分别按其缴纳税收区级实得部分的15%、10%、5%给予房租补贴;对租用其他办公场所的,分别按其缴纳税收区级实得部分的12%、8%、3%给予房租补贴。 以上租金补贴期限为3年,自企业正常经营满1年后于次年开始兑现补贴,经营不满1年的不享受此政策。租金补贴部分由企业先行垫付,并于第二个会计年度给予返还,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租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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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因政府机构改革,该链接可能已失效,请留意最新动态。)

http://www.qiaokou.gov.cn/xxgk/xxgkml/zfxxgk/zcfg/zfwj/201208/t20120817_104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