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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奖励

来源: 硚口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一)企业独立建设的运营模式新、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网络流量大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运行时间1年以上,经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按项目实际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辖区电子商务B2C平台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50亿元或B2B平台收费注册用户首次突破5000个、1万个、2万个的,分别按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大型市场(卖场)积极引导商户加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交易,且线上实际交易商户占专业市场总商户数80%以上的,对专业市场(卖场)开办方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四)借助注册及纳税关系均在我区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成为付费会员并实际发生网上交易结算活动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补助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平台使用费的总额。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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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因政府机构改革,该链接可能已失效,请留意最新动态。)

http://www.qiaokou.gov.cn/xxgk/xxgkml/zfxxgk/zcfg/zfwj/201208/t20120817_104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