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子商务扶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认定

来源: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汉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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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本区内新获得国家商务部认定“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省商务厅认定“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
(1)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承诺书。 (5)认定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称号的证明文件。 (6)相关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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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关于扶持和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持办法

http://www.whkfq.gov.cn/xxgk/fdzdgk/tzgg/202001/t20200121_9051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