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子商务专项-涉农产品线上销售奖励

来源: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农业农村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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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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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借助淘宝、京东等主流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网店或依托微信开设公众号和微商城实现涉农产品线上销售的实行奖励。 优先支持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涉农产品线上销售。 对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10日止,网上销售额达到500万元、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含)以上的(在不同电商平台销售额可累计),分别给予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申报超计划的,按销售额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定。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与第三方电商平台合作协议、租用合同,或开设的微信公众号、微商城等; 3、与物流快递企业的合作协议或合同。 4、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及银行账户等复印件; 5、电商运营场所照片3—5张; 6、2018年1—7月网上销售流水及资金结算清单等能反映电商销售情况及资金结算情况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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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武汉开发区(汉南区)2018年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

http://www.whkfq.gov.cn/xxgk/fdzdgk/tzgg/202001/t20200121_9048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