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创新创业创造-研发机构、总部建设

来源: 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联盟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其他
扶持标准
中央直属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国家科研机构和国家重点大学在本区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或研发总部,一次性给予10%的建设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材料
1.研发机构建设奖励申报表;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3.项目决算报告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相关发票、资金付款凭证; 4.研发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办法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whkfq.gov.cn/xxgk/fdzdgk/zfwj/gwhqzf/202001/t20200119_898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