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奖励

来源: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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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扶持标准
对区内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按技术交易额的20%给予奖补,同一单位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奖励(补贴)资金申请文件; (2)奖励(补贴)资金申报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认定材料; (5)国家、省、市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认定文件,以及郑州市补助资金的下达通知或拨付文件; (6)上年度技术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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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郑港〔2017〕37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zzhkgq.gov.cn/file/40048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