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奖励

来源: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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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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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公共服务
扶持标准
1.对在航空港实验区新设立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牵头单位,及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不少于50万元的奖励或补助; 2.对公共技术支撑平台购置通用、基础性的仪器设备以及购置或定制大型数据库、软件平台,给予其费用总额的20%、最高200万元后补助,用于提升企业科技研发能力。 3.对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等提供的社会化服务,按照郑州市补助标准1:1进行配套扶持。
申报材料
(1)奖励(补贴)资金申请文件; (2)奖励(补贴)资金申报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联盟牵头单位补助的企业(机构),需要提供国家、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或证明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证明材料; (5)申请设备及平台补贴的企业,需要提供购置明细表(附合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设备的功能及参数介绍,以及企业有效生产资质证明 (6)申请社会化服务补贴的企业,需提供市级补助文件、补贴资金到位证明等材料; (7)企业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并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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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郑港〔2017〕37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zzhkgq.gov.cn/file/400482.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