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产业扶持

来源: 灵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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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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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推广“互联网+”工程。促进企业普及电子商务,支持企业利用电商平台拓展市场,鼓励企业开设网上商城旗舰店。对在阿里巴巴、京东、1号店等知名电商平台设立网上旗舰店的企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当年电商纳税5万元以上且年交易额达到1000万元的,奖励2万元;交易额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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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灵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寿县招商引资十条政策》的通知

http://www.lingshou.gov.cn/html/sxzd_wgqd/47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