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数据安全项目

来源: 贵阳高新区大数据发展办公室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1.封面 2.申报资料目录(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申请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5.法人执照副本或设立依据(加盖单位公章) 6.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1)项目背景及概况 (2)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3)立项依据与必要性 (4)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5)技术路线、建设方案 (6)技术支撑、技术来源等 (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8)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9)预期成果(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分析) 7.已投入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及清单(清单加盖单位公章) 8.企业出具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行政事业本位出具财政部门认可的财务决算报表并盖章) 9.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经营情况总结,目标完成情况、服务完成情况总结,建设投入情况及经济效益或社会效果分析(加盖单位公章) 10.根据申报项目情况,还可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1)列为国家级、省级大数据重大项目、数字经济示范、大数据应用示范等的证明村料(如有,请提供) (2)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关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证明文件复印件,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国土资源部门出具 的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等复印件) 11.服务的机构(单位)汇总表(“服务平台”项目提供) 12.具有从事大数据服务的专业人员,本科及以上职称人员比例应达到全部从业人数 50%以上的村料或证明 13.开展服务活动佐证材料(文件、新闻报道、图片等) 14.工作场所证明材料(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15.财务管理制度(加盖单位公章) 16.以前年度曾获取省大数据产业、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验收报告(需市(州)大数据主管部门或省级申报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17.大数据标准类项目承担单位还应提交: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有关法定证明资料(如:资质证书、技术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奖励证明、用户使用报告等);大数据标准研制提纲(加盖单位公章) 18.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加盖单位公章及企业法人签名或签章)。 19.其它需提供的村料。(近三个月社保花名册)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0年贵阳国家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gxq.guiyang.gov.cn/gxqdt/gxqdtgsgg/202001/t20200107_41724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