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转化应用奖励

来源: 兴宁区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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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每年3月1日—6月30日,受理上一年度通过认定的企业或项目申报。
扶持标准
给予10万元的配套奖励,每家企业只奖励一项。
申报材料
1.兴宁区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 3.上级批复文件或相关认定证书。 成果转化应用还需提交: 1.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信息表 2.成果持有证明 3.成果交易证明(A类)或成果登记证明和成果转化效益证明(B类) 以上证明材料核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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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nnxn.gov.cn/zwdt/tzgg/t46645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