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民营企业奖励

来源: 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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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网上销售额达到500万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电商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网上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含2000万元)的电商民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奖励资金的民营企业(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报表(原件,盖章);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需核实原件,盖章); (三)企业(单位)信用报告材料(原件,盖章); (四)企业(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企业(单位)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原件,盖章); (六)获评文件或获颁发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需核实原件,盖章); (七)企业(单位)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核实原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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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龙门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奖励资金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龙科工信(2020)1号)

http://www.longmen.gov.cn/hzlmgyxxhj/gkmlpt/content/3/3265/post_3265003.html#7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