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来源: 龙门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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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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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农业
扶持标准
(一)支持环节与补贴标准 水稻:旋耕、育秧、插秧、飞防、收割(含秸秆还田)等5个环节。 水果:病虫害处理、枝叶修剪、套袋、摘果等4个环节。 茶叶:枝叶修剪环节。 全年综合服务面积总目标6万亩以上,财政资金补助600万元。原则上财政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各环节补助总和不超过130元/亩,服务单个服务对象所享受的补助不超过300亩。 若最终核实面积及补贴金额超出本年度任务,则结合任务实施进展情况,依照各服务主体的核实认定面积及申请补贴金额所占比例进行调整。 (二)补助方式 采取先服务后补贴的支持方式。服务组织要与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小农户、规模经营主体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龙门县财政局按照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根据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主体进行补助。
申报材料
龙门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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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遴选龙门县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http://www.longmen.gov.cn/hzlmnyncj/gkmlpt/content/4/4193/post_4193013.html#6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