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产业支持

来源: 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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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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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1、对新能源产业现有重点企业、重大技改项目和关键零部件技改项目,企业运行良好,经济效益显著的,自项目投产之日起,给予最高300万元扶持资金。 2、引进或培育风能、太阳能、天然气发电、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年产值1亿元以上的,企业运行良好,经济效益显著的,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资金。 3、重点支持新型高效太阳能光伏生产装备、大型海上风电装备、动力电池技术、电机驱动及控制技术、电动汽车整车技术、能源管理技术等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对新建的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企业运行良好,经济效益显著的,自该项目投产之日起,给予最高300万元扶持资金。 4、对在高新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新能源项目系统集成商采购本地新能源企业产品,以及新能源企业之间采购产品或委托加工服务,分别给予项目最高30万元、20万元补助。 5、对列入国家、省新能源产业发展重大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补助。 6、支持实施能源综合利用工程,鼓励企业投资建设自备电厂并实施委托运行。园区和企业建设热电联合循环的分布式机组,可优先纳入各级技改和节能奖励专项支付范围。 7、对在高新区制造电动汽车的企业,支持其开展公共服务、政府公务用车等领域示范推广。对于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领域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高新区财政在国家、省、市财政一次性补助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补贴。 8、对高新区企业参与电动汽车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有关配套设施建设纳入高新区相应专业系统规划,对配套设施的设备投资给予最高20%且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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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仲恺高新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优惠政策(修订)》的通知

http://www.hzzk.gov.cn/hzzk/gfxwj/201709/7a727ad536d6481abd932a25db468e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