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药品海外市场开拓补助

来源: 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信息局
申报时间: 2022/08/30-2022/09/06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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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生物医药,生命健康,医疗器械
扶持标准
对首次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日本药品医疗器械局(PMDA)、世界卫生组织(WHO)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海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每个产品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对已取得国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首次取得FDA、EMA、PMDA等市场准入资质并在相关海外市场实现销售的,每个产品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单个企事业单位每年累计支持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材料
(1)《清远高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 (3)药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获得在海外市场上市的认证证书或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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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22年《清远高新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gdqygxqgwh/zwgk/zcwj/content/post_1603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