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商贸流通扶持

来源: 东区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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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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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根据市商务下达的《中山市促进线上线下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项目补助计划,按照实际情况,给予最高100%的配套补助。 2.其中,对获得“促进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的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度获得补助总额最高5万元。 3.对获得“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的企业,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项目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最高25万元;电子商务销售项目、电子商务服务产业项目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最高15万元;电子商务“四新”经济创新项目每家企业每年补助总额最高5万元;获得商务部评定的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补助总额最高25万元;获得广东省商务厅评定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企业补助总额最高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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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山市东区促进线上线下商贸流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http://www.zs.gov.cn/dq/zwgk/view/index.action?did=3262&id=343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