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新设立补助

来源: 东区街道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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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新材料,高端装备
申报条件
此政策来源于《关于<中山市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的征求意见稿文件。
扶持标准
对新设立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企业,实缴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以上,经认定按照其当年实际投入费用的50%对项目进行资助,单个企业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根据不同专项须向东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提交以下对应申请材料(已申报通知为准)。 1.东区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企业向东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式三份): 1)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附件1); 2)项目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介绍及未来规划、项目市场化推广计划、项目运营体系建设、建设项目资金说明); 3)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4)企业职工和技术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7)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8)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2.东区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企业向东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鼓励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2); 2)企业统一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获得市相关补助的证明文件(如有); 4)相关项目备案证(如有); 5)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三)审核及公示。东区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对申报项目材料审核后,对部分申报的项目委托第三方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东区办事处,经区办事处批准后,下达项目资助计划,东区财政分局办理拨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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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中山市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http://www.zs.gov.cn/dq/gggs/content/post_1879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