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产业发展扶持专项-鼓励电子商务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来源: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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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经中山跨境电商业务管理平台备案并开展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代码业务,资金申报年度纳入中山跨境电商业务管理平台统计的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且保持同比正增长的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交易额每增加500万元,奖励0.5万元,年度总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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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山市东区街道促进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

http://www.zs.gov.cn/dq/zcgw/gfxwj/content/post_2020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