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产业发展扶持专项-鼓励电子商务发展(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迁入)

来源: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办事处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当年度将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迁至东区街道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企业,跨境电商交易额首次达到1亿元或上规上限后申报年度网络零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中山市东区街道促进产业发展扶持暂行办法》

http://www.zs.gov.cn/dq/zcgw/gfxwj/content/post_20208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