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以上企业创新劵

来源: 东区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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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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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对规模以上企业,有研发活动和经费投入,发放10万元的创新券,对其他中小微企业发放3万元的创新券,企业确保研发经费投入与创新券比例不低于3:1,有效期一年,逾期不可兑现,不得转让、买卖,不重复使用。领取创新券的企业完成科技创新活动后,在有效期内一次性兑现,兑现金额不超过创新券面额。已获得或可获市级科技创新券专项资金的企业,不再享受区级专项资金支持。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向东区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一)东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证明申报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三)国家、省、市相关项目的认定文件; (四)申报单位近三个会计年度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五)高新技术产品证书、专利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等必要材料; (六)科技创新券申请项目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介绍及未来规划、项目市场化推广计划、项目运营体系建设、建设项目资金说明); (七)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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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中山市东区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http://www.zs.gov.cn/dq/zwgk/view/index.action?did=3262&id=343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