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专项奖励

来源: 大涌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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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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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1.对自行研发或引进ERP等先进信息化管理系统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企业,按当年合同金额或实际投入支付费用的8%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补贴30万元。 2.鼓励企业大力发展专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凡在我镇注册,投资建设O2O、B2B、B2C和C2C等电子商务发展平台的项目,实际投资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8%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奖励不超过50万元。 3.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或电子商务服务机构开展电子商务宣讲、培训等活动,经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的宣讲、培训等活动,按实际经费支出给予50%的补贴,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4.鼓励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对实现年度线上销售额超过150万元的企业,按其线上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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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大涌镇2015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

http://www.zs.gov.cn/dcz/zwgk/view/index.action?did=2419&id=269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