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商贸流通”模式

来源: 板芙镇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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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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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服务业
扶持标准
我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开展电子商贸应用创新,通过互联网展示、销售商品。上一年度电子商贸销售额在500万-1000万(含1000万)的给予2万元资助;电子商贸销售额在1000-2000万(含2000万)的给予4万元资助;电子商贸销售额在2000万以上的给予6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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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板芙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

http://www.zs.gov.cn/bfz/zwgk/view/index.action?did=3516&id=51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