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 石岐区改革和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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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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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扶持标准
(一)对符合扶持条件的银行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按其新设立时实缴注册资本的1‰给予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二)对符合扶持条件的银行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私募基金除外)以及类金融机构,按其每年度在石岐街道产生经济贡献的10%给予3年连续奖励。 (三)符合扶持条件的私募基金企业退出所投项目时,对其自然人属性的合伙人,按照该合伙人因所投项目对石岐街道产生的财政贡献的50%给予补贴。
申报材料
(一)石岐街道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扶持申请表(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基金公司除外); (四)企业章程(复印件); (五)企业出资证明(如验资报告、股东缴款回单等,复印件); (六)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七)企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证明材料(基金公司申请奖励所需提供材料); (八)投资项目和退出项目证明材料(如投资协议书、投资款转账凭证、退出协议或其他退出证明、投资款回收入账凭证等)(私募基金企业申请奖励所需提供材料); (九)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合伙协议(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私募基金企业申请奖励所需提供材料); (十)企业承诺书(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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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石岐街道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www.zs.gov.cn/sqq/zcgw/gfxwj/content/post_19737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