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项目建设支持经费

来源: 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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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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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建设支持经费支持分3年期发放,首期发放80%,后续每年经年度评估达标的发放10%,年度评估存在问题且6个月内整改仍不达标的,暂缓拨付当年经费,连续三年不达标的,收回已发放的支持经费。
扶持标准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1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I.全日制联合培养每年30人以上,或非全日制联合培养每年200人以上。 II.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室合计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III.申请前3年内购置的实训(培养)设备原值不少于150万元。IV.专(兼)职教师不少于8人,其中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师资不少于3人。 (2)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6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I.全日制联合培养每年30人以上,或非全日制联合培养每年150人以上。II.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室合计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III.申请前3年内购置的实训(培养)设备原值不少于90万元。IV.专(兼)职教师不少于8人,其中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师资不少于3人。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3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I.全日制联合培养每年30人以上,或非全日制联合培养每年100人以上。II.实训(培养)场地、理论课室合计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III.申请前3年内购置的实训(培养)设备原值不少于45万元。IV.专(兼)职教师不少于6人,其中高级工以上或同等水平师资不少于2人。
申报材料
(1)珠海市实施“广东技工”工程补贴申请表; (2)校企合作项目建设方案,包括:校企合作项目可行性研究,拟投入的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力量,联合培养计划、培养规模,学员就业前景分析,服务我市现代产业发展的社会效益分析,以及建设具体进度计划等。 (3)校企合作项目双方合作协议,包括双方投入情况、人才培养计划、联合培养方案、权责义务等。 (4)场地、设施设备、师资情况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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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斗门区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报指南(2021年11月更新)

http://www.doumen.gov.cn/zhdmrsj/gkmlpt/content/3/3030/post_3030545.html#1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