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年度销售额奖励

来源: 金湾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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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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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
扶持标准
对电商平台实现线上年度销售额首次达5000万元、1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首次达10亿元以上的平台在奖励10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5亿元增加奖励50万元,最高奖励500万元。对经营情况良好且对本区的地方财政贡献较大的平台,可按其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程度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具体奖励措施另订协议执行。
申报材料
1、2018年度金湾区电子商务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2、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事电子商务相关的必备资质证明(如ICP 备案、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企业银行信用证明、企业组织架构图、财务管理制度及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目录等文件资料。 5、相应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网络交易数据(截图)、发票凭证等证明材料; 6、有关部门开具的对应年度销售证明; 7、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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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金湾区电子商务产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请以此为准)(因政府机构改革,该链接可能已失效,请留意最新动态。)

http://xmsb.jwgyy.net/WebSite/NewsDetail_0188d1df0b8244aeaaf3e3f26a06db7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