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年主营业务收入奖励

来源: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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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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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对新能源汽车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上一年度增加1 亿元以上(含1亿元,以下同)、5亿元以上、10 亿元以上、30 亿元以上、50 亿元以上,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400 万元、600 万元、1200 万元、2000 万元奖励。同比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小于上次企业获得奖励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以上次奖励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同比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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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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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珠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

http://www.zhsme.gov.cn/policy/getTextPolicyByTextPolicyId?textPolicyId=d7c794d3-55d6-48da-9c0e-70697035aa9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