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新业态发展扶持(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零售终端)

来源: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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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商务,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对实现年度网络销售额首次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要求(所有申报主体均需提供) 1.资金申报封面(附件2); 2.申报资料目录; 3.申报承诺书(附件3); 4.2019年度珠海高新区促进商贸新业态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4) 5.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提交申报资料时现场核对原件);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提交申报资料时现场核对原件); 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8.税务部门盖章的2019年度纳税证明和纳税申报表(复印件,提交申报资料时现场核对原件); 9.申报企业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复印件,提交申报资料时现场核对原件); 10.“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申报企业信息查询页面截图。 二、其他材料: 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应同时提供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签订的服务协议复印件或相关凭证及第三方平台的销售金额证明(包括:第三方平台导出的交易数据汇总表、第三方平台的采购发票复印件及明细汇总表、第三方平台运营商出具(盖章确认)的其他书面证明、电子支付系统提供的对账单等)、由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销售额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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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珠海高新区2019年度促进商贸新业态发展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zhuhai-hitech.gov.cn//zhgxkcj//gkmlpt//content//2//2595//post_2595570.html#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