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

来源: 高明区发展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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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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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新能源汽车
扶持标准
我市对氢能公交车按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以下简称“国家补贴”)的100%确定地方购车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购车补贴总和,以下简称“地方补贴”);对纯电动公交车按照国家补贴的50%确定地方补贴。各级财政对车辆购置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的60%扣除上级补贴后计算我市地方补贴。
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后的纸质件及电子扫描件) 1.佛山市新能源公交车购车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 2.佛山市新能源公交车购车补贴确认表(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5.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材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行驶里程材料; 6.车辆获得国家补贴的佐证材料(如国补申报材料、转账凭证等可佐证车辆单车补贴标准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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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18年度新能源公交车购置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

https://fsfczj.foshan.gov.cn/#/notice/766335592155111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