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扶持(重大装备产业项目落地扶持)

来源: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申报时间: 2022/07/04-2022/08/05
已截止
发文时间:
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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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军工业,传统实业,汽车制造业,集成电路,化工产业
扶持标准
(1)对我区辖区内自2019年7月1日之后投入超200万元的新引进、新建、扩建的装备制造业产业化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5%进行事后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重点鼓励、扶持设备购置投入,建筑工程方面的固定资产投入按30%折算,办公用品、汽车等不列入计算。 (3)已享受省、市以事后奖补方式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项目引进和落地扶持资金的项目除外。
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承诺函(详见附件1-1); 二、专项资金审核意见(详见附件1-2); 三、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2-1); 四、申报项目详细情况表(详见附件2-2); 五、项目申报单位近3年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扶持的情况说明(详见附件2-3); 六、专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详见附件2-4); 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项目申报单位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团体单位登记证; (二)项目申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项目申报单位为企(事)业法人时提供]; (三)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纳税证明(不需纳税的须要提供相关说明); (四)项目申报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五)项目已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清单及对应的佐证材料,如设备购置、建筑工程合同及对应的发票、财政票据、银行付款凭证等合法凭证,购买设备产品的照片; (六)国家级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或工程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证书(如有); (七)近三年以来(2019年1月1日起)项目申报单位自行研发的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能够说明知识产权或专利技术的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不含商标),合作单位拥有的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独立知识产权或专利技术等包括在内; (八)近三年以来(2019年1月1日起)申报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奖励或市级以上(含市级)称号的证明材料(如有); (九)项目申报单位认为对项目评审有利的其它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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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开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培育大型企业分类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gaoming.gov.cn/gzjg/zfgzbm/qjjkjcjj/tzgg_1106203/content/post_5305236.html